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
(肥西县人社局)
一、就业技能培训政策
根据省人社厅、省财政厅《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(2019—2021年)政策释义的通知》(皖人社秘〔2019〕278号)精神,退役军人属于就业技能培训对象,每年享受免费就业技能培训(含技能脱贫培训)的次数不超过3次,但工种项目不可重复。每次培训合格后经就业指导帮扶后仍未实现就业的,可再次参加就业技能培训,但同一年度不超过3次上限。对当年度培训合格后仍未实现就业的人员,可继续参加下一年度免费就业技能培训,工种项目由学员自主选择。
(咨询电话:职建科68828876)
二、创业培训政策
根据省人社厅、财政厅《安徽省创业培训管理办法》(皖人社发〔2011〕52号)精神,对有创业意愿和创业培训需求、勇于投身创业实践的退役军人进行免费培训。主要侧重于从事个体经营、创办微型小型企业的基础知识和创业能力的培训,培训内容为:创业意识培训、创办企业培训、改善企业培训、创业模拟实训和创业基地实训。
(咨询电话:就业人才中心68857107)
三、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
根据财政部、人社部、中国人民银行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》(财金〔2018〕22号)、财政部《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财金〔2018〕96号)精神,在法定劳动年龄内,凡有创业意愿、创业能力和创业条件的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、自主创业或从事种植、养殖、贸易加工的,均可在创业地县人社部门提出申请。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(除建筑业、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、转让土地使用权、广告业、房屋中介、桑拿、按摩、网吧、氧吧国家限制的行业外);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,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,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,展期和逾期财政不贴息。
(咨询电话:就业人才中心68857667)
四、退役军人专项招聘会政策
根据省市文件要求,退役军人可免费参加县内组织的各类招聘会及“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”、“退役士兵就业服务月”活动,县人社局相关部门指导帮助退役军人实现就业创业。
(咨询电话:就业人才中心68841233)
原标题:肥西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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